临近年末,为进一步关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其春节回家的路费困难,帮助他们尽早与家人团聚,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和寒假,学校决定对无经济能力购票回家的特殊困难学生给予适当的路费补助。
一、发放对象
在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且日常生活表现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二、工作安排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报名的原则,考虑到资助活动的覆盖范围,对学生进行筛选,力争确保资助到最需要帮助的学生。
确定拟资助对象为以下33名学生:
一等资助:20177534 刘明迪 20189381 陈芳荣 20199272 张 薇
20178748 陈家铭 20198658 王 攀 20198997 李超龙
20199033 陈 叶 20199498 奴阿亚提·阿里甫
20199494 热则古丽·麦麦提 20199491 迪丽热巴·尼牙孜
20199495 阿依古丽·居买 20199496 吉米兰姆·米吉提
二等资助:20168278 董小飞 20189083 董潇雪 20197577 苏梦轩
20178786 叶 缘 20189210 车 玲 20197415 杜 洁
20178960 廖 娉 20187101 孙一凡 20198517 孙玉秀
三等资助:20169083 陈 波 20178698 孙文慧 20197313 史钰钰
20168923 林小宇 20188437 杨秋萍 20197173 李 静
20179352 杭 雪 20189497 李冉冉 20198815 肖文辉
20177485 耿文玲 20189378 潘玉婵 20198441 刘 健
如对以上33位同学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与2019年12月11日下午5点之前向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房老师反映(科技楼3055),过期则视为无异议,望周知。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