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隋美超等17名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公示

日期:2024年04月25日 08:44 作者: 点击:[]

 根据支部委员会 2024 年 4月25日决定,拟于近期讨论研究确定隋美超等17位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规定,现决定对上述同志履行公示程序。

自即日起5天内(2024年4月25日至4月29日),对上述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有异议的部门或个人,请实名向公示对象所属基层党组织反映。

 

分党委

联系人:刘海静            联系电话:8055727                  

地址:科技楼3055

 

附件:拟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共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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