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济学院贫困生认定委员会和各班贫困生认定小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共同完成了2025-2026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结果见附件。
公示期10月16日-10月20日(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10月20日12:00前实名向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