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东秦校〔2019〕24号)文件要求,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共同完成了2024-2025学年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对于以上评定结果,如有异议请于3个工作日内(10月11日17:00 前)向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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