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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经济学院2016级大类招生学生分流相关材料

发布时间:2017-07-08    点击量:

经济学院2016级大类招生学生分流特殊情况说明:


1、本次分流时某位同学有不超过2门缓考科目,且有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因病,需要有校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缓考申请单,缓考科目成绩不计入分流时的绩点。缓考超过2门或者没有相关证明文件,相应课程成绩以60分计入总绩点,并进行绩点排名。

2、出国休学同学因缺少部分课程成绩,不参与分流。

以上说明只适用于2016级经济学类学生分流,其他未尽事宜由经济学院分流领导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经济学院2016级大类招生学生分流方案.pdf

          附件3: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doc

          2016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介绍.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