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9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公示说明

日期:2019年10月12日 18:26 作者: 点击:[]

为了做好2019年度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中国银行秦皇岛分行开发区支行相关规定,对有需要的同学进行国家助学贷款审核工作。

一、具体安排

1、我院于10月8日至10月12日组织需要贷款的学生填写、递交各类助学贷款材料。

2、对申请贷款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公示3天,在审核过程中以中行开发区支行下发的《2019年度申请助学贷款相关问题说明》为准。

3、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国家助学贷款知识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提交材料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3、《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生证复印件

6、《证明(学费、住宿费标准)》

7、《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以下2位同学申请“2019年度国家助学贷款

20197497 张慧敏           20199494热则古丽麦麦提                           

如对以上2位同学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与10月14日下午5点之前向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房老师反映,过期则视为无异议,望周知。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10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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