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报平安保险须知

日期:2016年07月02日 18:55 作者: 点击:[]

一、报险、咨询电话:95511(出险24小时内必须报险) (由本人、同学、辅导员、班主任都可以报险)

二、报保险费必须要提交的材料: 1、因疾病住院治疗的学生必须提交材料: ①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必须加盖医院公章) ②住院治疗期间各项费用收据(必须是住院收费收据) ③住院治疗期间各项医疗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④门诊病历本 ⑤住院治疗期间所有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⑥身份证复印件(A4纸) ⑦本人在建行、中行开的存折有账号、姓名一页的复印件(A4纸) 2、意外伤害或因意外伤害需住院学生必须提交材料: ①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必须加盖医院公章) ②意外伤害治疗期间各项费用收据 ③意外伤害治疗期间所有药费处方 ④门诊病历本 ⑤住院治疗期间所有病历复印件(需住院的、必须加盖医院公章) ⑥身份证复印件(A4纸) ⑦本人在建行、中行开的存折有账号、姓名一页的复印件(A4纸)

三、学生本人到学生处开具学校证明及登记。

四、注意事项: 1)、因疾病需要治疗者必须住院治疗。在门诊治疗的、在门诊输液治疗的、在急诊科治疗开门诊发票的保险公司不负责报销。 2)、住院者出院后在门诊继续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保险公司不负责报销。 3)、意外伤害治疗的药费收据金额必须和处方金额一致。 4)、保险公司就其实际支出合理的医疗费用(不含自费部分)按比例报销。 5)、到外地、私立、不够县级以上医院就诊必须经保险公司同意。

五、注意事项中所列条款与保险公司各条款不相符的,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

六、乘车路线:31路至海关,转乘34路至房产大厦站下即到平安保险财险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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