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实行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

日期:2016年07月02日 18:42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加强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学籍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我校决定自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对本科学生实行学年电子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目的

学年电子注册是对在校学生新学年学习资格的认定,是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学年电子注册的实施,有助于实现对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全过程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的高校学生数据信息库;统计分析高校学生学籍变动结果,促进宏观管理决策;反映学生借贷还贷、奖励、处分等诚信信息,促进高校学生诚信体系建设;为用人单位远程招聘提供毕业生在校期间基本信息,为毕业生就业服务。

二、注册内容

学年电子注册内容包含各年级在校生新学年学籍注册、上一学年学籍变动及奖惩等情况的电子标注。 (一)学籍状态:注册学籍、暂缓注册、保留学籍、取消学籍; (二)学籍变动:跳(升)级、留(降)级、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等及原因; (三)学籍注销:退学、开除学籍、死亡等及原因; (四)学籍记载:奖励级别及名称、处分种类及原因等。

三、注册时间

从2009年起,每年10月1日之前,各系把本系学生上一学年发生的需注册内容统计完成,报送至教务处并自留存档(格式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由教务处统一在教育部的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进行注册。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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