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银行卡使用细则的规定

日期:2016年07月02日 18:38 作者: 点击:[]

为更好的规范我校学生银行卡的使用,解决学生用现金交纳学费、住宿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学校采用银行代扣代缴的交费办法;同时也为保证我校网上银行发放各种款项的及时、准确,如发放奖学金、伙食补助等款,现制定如下学生银行卡使用细则:

一、学校给每位学生统一办理的银行卡,作为其在校期间交纳学费、住宿费之用;同时作为学校给与发放各种补助、奖学金等款之用,不得随意更换。学生应在每学年开学10天前把学费存到学校为其统一办理的银行卡里。

二、学生如有银行卡丢失或者由于特殊原因换卡,请及时到本系学办登记新办银行卡卡号等情况,以备学校财经处发放各种款项之用。

三、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办卡,需及时到本系学办登记,写明原因签字后送交财经处备案,财经处与银行核对后,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办法进行处理。

四、财经处在给学生发放各种款项后,将在财经处网页及时发布通知,学生需及时查询收款情况。如有不成功的,学生需将错误原因等问题尽快报到本系学办,财经处将根据各系学办重新上报的信息进行再次发放。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财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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